2024年11月8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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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打工律师”张双亮庭审直击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6年10月30日作者: 荆楚网

  
  “打工律师”涉嫌骗取他人钱财

 

  昨日上午,江汉区法院8号法庭,身着蓝色囚服的张双亮站在被告席上。此前,他的身份是一名律师,他曾多次坐在辩护人的位置上开庭。32岁的张双亮是浠水人,1992年来汉,在汉口一家废纸收购站内边打工边自学,并拿到经济贸易法大专文凭(成人教育),后被一家律师事务所聘用。张双亮本应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功。但是,他奋力拼搏所获的这些光环并没有照亮他的人生:他因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,涉嫌骗取当事人的20.5万元执行款而受审。“我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部分都有意见。”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,张双亮称,“我认为我不构成诈骗罪,我的行为应该是侵占罪。”比起其他案件中的嫌疑人,张双亮的回答要简练得多。“为什么会将执行回来的20余万元巨款占为己有呢?”法官的这个问题令张双亮顿了一下,他一度有些激动的声音也变低了:“我只想挪用一下,我想在规定的时间是可以还的,我的这一错误认识,使我走上了这一步。”庭审中,张双亮似乎很平静,而且在质证阶段,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个证据,他都仔细查看,显得从容不迫。 

 


 庭审焦点:是诈骗罪还是侵占罪

 

  昨日的庭审中,“张双亮的行为究竟是构成诈骗罪还是侵占罪”,以及“张双亮的涉嫌金额究竟是20.5万元,还是17.99万元”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。公诉人称,张双亮有非法占有的故意,又虚构了一份“特别授权委托书”,从而达到了骗取20.5万元执行费的目的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而张双亮及其律师均认为,张的行为只能算侵占,因为委托人在案件执行阶段,让张双亮代交过执行费,并让他代写执行申请,还将存折交给张双亮,让张将执行回来的钱存入存折,这说明张与当事人之间曾有过口头委托,只能说代理程序上面存在一些瑕疵,他也没有虚构特别授权委托书之实,不构成诈骗罪。

 

  控辩双方为2万元激烈辩论

 

  而张双亮的涉案金额究竟是20.5万元,还是17.99万元呢?关于涉案金额的事,张的辩护律师不止一次提到:张双亮从法院领回20.5万元的执行款后,先往彭某的存折上存入了2万元,后来又给过彭某5100元钱,所以,张双亮的涉嫌金额只应有17.99万元。公诉人对此驳斥,“张双亮诈骗金额还是20.5万元,他给付的2.51万元,只能算事后退赃。”涉案金额为什么会引起控辩双方如此大的争论呢?据此案主审法官介绍,按照刑法规定,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属诈骗金额特别巨大,按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而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下属诈骗金额巨大,可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。

 

  张双亮陈述:“愿意认罪伏法”

 

  “我很后悔,没有好好把握好自己”,在自我辩护时,张双亮说。在作最后陈述时,张双亮表示“愿意认罪伏法,重新做人”。庭审结束后,记者在临时羁押室见到张双亮,锃亮的手铐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非常刺眼,坐在角落里的张双亮沉着脸,虽然和同日受审的其他案犯铐在一起,但他没有与任何人交谈。对于自己从“武汉市首届十大杰出外来务工青年”蜕变成嫌疑犯的经过,张双亮显然很回避,而且有些不耐烦:“这是件不光彩的事情!”然后反复说着“后悔”。

 

  岳父责怪:“女婿花钱大手大脚”

 

  昨日,张双亮的岳父早早地从黄陂坐车来到法院,旁听了此案,庭审始终,老人一直盯着女婿的背影。张双亮的岳父是看着张双亮长大的,“他就是在我的废品收购站边打工边上学的,对于他,我太了解了,真是一言难尽啊”。对于女婿的今天,老人说,一套房子连买带装修,也总共只花了十多万元钱,女婿应该有能力支付,要不是他花钱大手大脚,是不会落到这步田地的。老人说,自从女婿被抓后,女儿的情绪波动非常大,但他已不想再多管女儿和女婿的事情了,“他们当初结婚的时候,我就反对过,现在这样了,我更加不好管了。”说起这些,老人脸色复杂:“虽然他犯了罪,但是他毕竟是我的女婿啊。”

 

  好友认为都是讲“派头”惹的祸

 

  “和他接触过程中,感觉他‘胃口’有些大,有些喜欢显示自己的生活过得不错。”在武汉一家媒体工作的卓勇(化名)昨日也赶往法院旁听了此案,他是通过王恒绩认识张双亮,并与之成为好友的。卓勇说,和张双亮的交往中,能明显地感觉他喜欢讲“派头”:有时大家一起吃过饭后,张双亮总是抢着给每个人“派的”,有时他请大家吃饭,总在电话里叫着:“打的过来,算我的!”“但是这并不代表张双亮的本性就坏,相反,他曾帮不少打工者打过免费的官司,做过一些好事。”卓勇认为,应该客观地看张双亮。面对记者,卓勇说,他想告诉张双亮,回头是岸,犯错并不可怕,只要勇于改正,“我不会因为他犯了错而用有色眼睛看他,我相信他的朋友和我的想法一样”。

 

  法官提醒找律师要多留个心眼

 

  “找律师,一定得与律师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,而且最好是在正规的办公场所进行”,昨日,此案的审判法官就此案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。“此案也折射出律师行业的素质和诚信问题。